2012年4月15日 星期日

maybe art is joke



今天看到從朋友看到一位前輩對於獎的評論
我以前也覺得台灣媒體實在太自嗨了
但總覺得這樣似乎有點是在吵著要糖吃的小孩
這是個自由開放的社會
想做什麼就去做
想參加比賽得獎 就去得
不想參加 就不用參加
幾年前被小小小訓了一頓
那時我笑了
面對問題 應該去回答問題
而不是一句 fuxing whatever i like
好吧 當你地位不同的時候 應該是可以這樣回答

基本上不在意獎項幹嗎去參加?
太閒? 錢多? 
只是你可能不會看到日本和美國媒體一整天 
(然後兩三天後完全消失) 
報導 Sony Apple 今年得了多少個"設計界的奧斯卡獎" 
原本奧斯卡獎一年也才一次
設計界一年有好多次
怕大眾搞混 
可以用用 "設計界的葛萊美獎" "設計界的諾貝爾獎" 







-
今天展覽討論會
講解了自己參與這個展覽的作品概念
我很享受
剛講完那瞬間的寂靜
一種有些不確定大家的反應
會後
跟一個學妹聊天時
她說你做完了耶~
開心嗎?

設計似乎沒有做完這件事阿~

開玩笑的說我平常都在想設計
她以為我真的在開玩笑
不過真的是在開玩笑
這讓我想起上週一位原本念工業設計的
現在做 User Experience 的同事
問我你打算做設計師多久?
我說一輩子都會是
這個答案好像有回答跟沒回答一樣
但卻是個答案
跟你從事什麼行業並沒有太大關聯














-
美國人很會商業行為
非常厲害
與歐洲人的思維很不同
雖然說很多東西到最後都會是
快速製造
規格化
統一流程
但你要怎麼論斷這樣的東西好或不好?
很難
麥當勞漢堡跟一家手工漢堡店
哪樣比較好?

藝術本來是一種付諸深厚情感的產物
當代藝術可以藉由學習 複製 致敬 
然後透過一定流程去產出不同風格
去滿足消費市場的不同需求

這一切都不用急著論斷
或者也不用論斷
因為到最後終究還是不會有定論 














-
不知道為什麼我還是無法很喜歡夜店
或許昰人群不太熟悉
或許是可以跟外國女生敬一下酒
或許是可以跟外國女生眨一下眼
就如同無法很喜歡西洋派DJ 的演唱會一般
似乎有些暴力 半強迫式的要融入在場域之中
不過三年去一次好像還不錯



沒有留言: